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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城市探索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2017-04-24 上海转型发布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2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首批示范区的建设背景、确定方式及下一步重点任务等相关情况。

“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既是贯彻落实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破解当前工业城市存在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国家发改委振兴司司长周建平在会上表示,将示范区建设作为统领未来城市发展的一面旗帜,以创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提升产业发展集约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高有效供给能力,引领城市的全面转型发展。


12个示范区东中西东北均匀分布


周建平表示,我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较多,产业基础千差万别,转型进度差异较大,选择一批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竞争力强、转型发展成效显著的城市,有利于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率先突破,为全国同类城市转型发展探索经验。

“通过省级推荐、专家评估和部门确认,从申报的19个城市(经济区)中,最终确定12个成为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所有申报城市均给出意见和建议,可以说在全国范围内,对产业转型升级进行了专家会诊。”据介绍,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包括东北地区3个,分别为辽宁中部(沈阳—鞍山—抚顺)、吉林中部(长春—吉林—松原)、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东部地区2个,分别是河北唐山、山东淄博;中部地区4个,分别是山西长治、安徽铜陵、湖北黄石、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娄底);西部地区3个,分别为重庆环都市区、四川自贡、宁夏东北部(石嘴山—宁东)。“东中西东北分布均匀,这并非事先分配的结果,而是根据专家评估后确定的。”周建平强调。

12个示范区均是《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明确的典型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近年来在产业转型升级领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与全国同类城市相比,基础条件好、工作力度大、改革创新举措实、示范作用明显,并已初步形成了一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经验做法。周建平表示,支持这些城市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有利于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多样化路径重点任务各不相同


据介绍,《通知》明确了12个示范区已初步取得的经验和可推广示范的典型做法,包括建设重大改革开放平台、建设创新平台和创新联盟、加快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升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和城市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同时,针对示范区现有基础不同、类型各异,《通知》对12个示范区分别提出了下一步重点探索领域。主要包括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延伸产业链、化解过剩产能、通过创新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强产业合作、加快特色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探索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等方面。

“比如吉林中部示范区,在主动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已取得部分经验,2016年,长春民间投资增长23.7%,在全国民间投资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更是难能可贵。”周建平表示,下一步,吉林中部示范区将重点探索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延伸产业链的有效途径。同时,在毗邻城市产业分工协作和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科教人才优势培育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等领域进行重点探索。

首批示范区还有部分是多个城市组成的经济区,地域毗邻、文化相近、经济相融、产业关联度高,并已初步探索形成了产业分工协作体系。“希望这些示范区重点探索毗邻老工业城市协同转型的有效模式,在产业链、技术链、创新链、价值链、营销链上加强协作,增强生产要素的集聚力,对周边地区的经济辐射力和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引领力,为我国集中连片老工业城市的转型探索经验。”周建平强调。


动态化管理示范区将有进有出


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下一步将如何建设?周建平认为,首先,突出创新理念。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示范区建设,要凸显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已有的资源禀赋优势,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优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同时,加快创新平台的培育,比如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型城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通过创新,实现‘变道超车’。”

其次,加快示范园区和重点园区建设。周建平指出,每个示范区在建设方案中均明确了2个~4个示范园区和若干个重点园区,这些园区是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支撑和抓手。通过示范园区的建设,真正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示范性强的产业园区。

再次,兼顾示范性和地方特色,加快建设现代产业集群。一方面,为区域乃至全国同类城市加快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是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另一方面,各示范区产业基础、发展阶段和层次不尽相同。因此,各示范区建设要坚持既树立标杆又突出特色,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遵循规律,培育符合本地资源禀赋优势、比较优势突出、具有区域特点的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形成多业并举、多点支撑、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谈及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举措,周建平表示,在产业政策方面,有关部门拟支持示范区对接“中国制造2025”,规划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创新政策方面,将支持示范区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在金融政策方面,国家开发银行将加大对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融资总量、授信准入、产业投资基金和企业债等方面予以倾斜。在土地政策方面,有关部门将支持把示范区所在城市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再利用,并支持示范园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三规合一”。在投资政策方面,国家发改委将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区内的示范园区和重点园区建设。同时,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和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也将向示范区倾斜。

“示范区将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评估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和动态调整、有进有出的管理体系。”周建平强调,要持续跟踪指导推进示范区建设,每年年底,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将组织对示范区建设进展和效果进行年度评估。对改革创新举措实、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示范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对其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对连续3年进展缓慢、工作不到位的示范区,取消资格,不再享受相应政策。

    (摘自《中国改革报》2017年4月23日  记者  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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